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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報訊(記者/黃穎川 通訊員/陸曉紅)筆者從廣州市地稅局獲悉,2004年1月1日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下限下調至2139元。
  市地稅局介紹,根據《關於調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下限有關問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3〕268號)文規定,從2014年1月1日起,以全省上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和城鎮私營單位從業人員平均工資的加權平均值的60%為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下限。因此,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下限從目前的2529元下調至2139元,上限12645元維持不變。
  市地稅局提醒用人單位,按職工本人上年度申報個人所得稅的工資、薪金的月平均數高於2529元的,繳費工資無需調整;低於2139元的,征收系統將繳費工資自動調整為2139元,無需到地稅部門辦理任何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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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印本頁責編:周選彬  (原標題:廣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下限昨起下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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